辽宁省级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17.11.2018  08:02

  截至11月13日,我省省直32个新组建或重新组建部门全部完成挂牌,人员转隶全部完成,实现集中办公并正常开展工作,除一个省直部门因上级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尚未完成改革外,其余31个部门“三定”规定已经全部印发实施,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并正常开展工作。这标志着省直党政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我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机构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10月4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我省紧锣密鼓、环环相扣,专门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省本级机构改革任务。

  这次省本级机构改革,调整力度大、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省委、省政府严格落实中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专门成立了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深化机构改革进行总体设计、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并成立8个专项协调小组,负责牵头统筹归口领域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实施省级机构改革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在推进省级机构改革过程中,我省坚持与中央基本对应设置党政机构,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新组建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同时,我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机构设置,突出抓重点、补短板,体现省情特色,设置了专职抓营商环境建设机构,强化扶贫部门机构职能,发挥军工大省优势,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路子,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这次省本级机构改革,我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各涉改部门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实现了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责任编辑:白金朋) 作者:杨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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