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预报预警业务工作研讨会在沈召开

06.05.2016  18:28
    5月5-6日,辽宁省气象局在东北区域气象中心召开了2016年全省预报预警业务工作研讨会。辽宁省气象局副局长刘勇,应急减灾处、观测网络处、科技预报处、沈阳中心气象台、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各市气象局分管预报预警业务局领导及气象台台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科技预报处通报了2015年全省天气预报预警质量分析报告,沈阳、盘锦、大连、营口、铁岭市气象局总结了预报预警业务工作经验,应急减灾处、观测网络处、科技预报处针对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进行了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解读。
    研讨会还结合辽气办发(2016)41号文件,对暴雨气象预报预警责任进行了文件解读与研讨;针对“东方之星沉船事故”、“舟曲泥石流”等重大气象灾害事故,就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履责能力建设进行了研讨;针对3月1-2日中国天气网、中国天气通未经质量控制发布错误预报信息事件,就加强我省预报预警服务产品质量控制机制、策略进行了研讨。
    参会人员针对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落实预报预警工作主体责任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分组研讨,营口和朝阳市气象台台长代表研讨组对讨论结果进行总结发言,在暴雨预警信号的发布方式和权限、预报预警质量控制、信息传输、自动站数据、省级指导预报等方面提出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刘勇指出,对于预报预警业务,我省气象部门要达成共识,一是预警业务是气象部门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必须要做到气象灾害预警永远不漏报。二是要更多地思考未来市级气象台的业务工作重点问题。三是提升气象服务产品的针对性,减少低端无效产品供给、扩大高端有效有效供给。
    针对下一步预报预警业务的工作方向,刘勇要求: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要细心梳理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要不断提升自己正确履职的综合能力。(作者:蔡冰 唐亚平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宋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