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发放

12.09.2018  10:10

  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和台办在沈河区政务服务大厅举行了全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首发仪式。来自台湾的金先生和郑先生作为代表,现场领取了自己的台湾居民居住证。

  9月1日以来,作为首个可办理该项业务的窗口,沈河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安沈河分局身份证受理窗口受理了多名港澳台居民申请。为尽快制出证件,公安部门积极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组织人员开展培训,积极调配警力和提高工作效率。当天,符合条件的首批8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制作完成,交到了当事人手中。

  在沈长期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同胞,符合一定的条件,均可持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的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获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可享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可享公共医疗、就业、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可享办理驾照、金融等9项便利。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胡婷婷

9月1日起 辽宁省可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了
9月1日起 辽宁省可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了 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