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移动公司开展职工代表竞选试点工作

06.01.2015  11:26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力,辽宁移动公司工会在近期开展的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首次试点采取竞选方式产生职工代表,收到良好效果。
  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辽宁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将满。为做好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11月至12月,辽宁公司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并首次在沈阳、鞍山、营口、阜新、辽阳分公司、客服中心、网管中心等7家基层单位,试点采取职工代表竞选方式产生职工代表。
  选举过程中,各试点单位根据省公司工会名额分配、代表条件、代表结构等要求,开展竞选工作。试点单位成立了竞争领导小组,在基层推荐或自荐候选人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候选人的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职工代表竞赛大会,候选人围绕为何当职工代表、当选代表的有利条件,当选后如何履职进行演讲,与会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并在网站公示7天,无疑议后上报。截至目前,本次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全省141名职工代表均已产生,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奠定了基础。
  本次辽宁公司工会试点开展的职工代表竞选工作,是进一步深化企业民主管理的创新举措,对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