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11.12.2015  07:19

我省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两项指标分别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13%和217%

  12月10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11月底,今年我省已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23.9万套;基本建成21.7万套。国家下达的两项指标完成比例分别为113%和217%。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21.1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0万套。为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省委、省政府将其列入2015年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并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落实到具体部门。

  今年,面对棚改发展的新阶段、棚改居民的需求和房地产市场的新形势,我省创新棚改安置方式,提出了“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的原则,提倡各地政府不再搞大规模的集中回迁安置房建设,让群众根据意愿和能力自行选择居住地点;推广“市场化解决安置房源、政府组织团购、开发企业让利、动迁居民购买”的新型安置办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将棚改与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有机结合,将回迁安置房建设、分配纳入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增加投资,拉动与住房有关的各类消费。

  同时,各市积极落实关于棚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免征新购房屋契税;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通信、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这种新型棚改安置方式,使棚改回迁安置房和利用存量商品房有机衔接,打通了商品住房与棚改回迁安置房的通道。截至11月底,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14.8万户,货币化安置比例达70%,居全国领先水平。

  我省还通过国家补助、省级配套、市县财政投入、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向银行贷款、企业及居民出资等办法,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2015年全省获得国开行贷款额度550亿元,有效破解了棚改资金紧缺的难题,使我省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促进了经济增长、社会和谐,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