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二批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30.09.2019  00:41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沈阳体院,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依据《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实施办法》,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继续开展对我省体育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且因伤病等原因,在生活、医疗等方面有困难的原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的资助工作,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现将开展第十二批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据《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实施办法》中所列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对发生重大变故、患重大疾病和有特殊困难的运动员、教练员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资助。

  二、申报材料

  1.《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请表》一式1份,由本人或单位填写,单位盖章,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认定成绩。

  2.《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实施办法》中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

  申请表和汇总表须为打印件,有关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律为A4尺寸。相关材料和报表,请到辽宁省体育局网站(http://www.lnsports.gov.cn/)下载。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由各单位负责统一报送。

  报送地点:辽宁省体育局人事处418室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8号(奥体中心北门西侧)

  邮编:110179

  联系人:张晓轩 联系电话:024-23206023

  传真:024-232060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2.辽宁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资助金发放实施方案

 

  

  辽宁省体育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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