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飞地经济”壮大产业链

07.03.2019  14:00


  辽宁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支持市县和区域之间联合共建“飞地经济”园区,鼓励省外产业向辽宁梯度转移,着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数字经济等新动能项目,实现经济协调发展

  在辽宁西部朝阳市喀左县经济开发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飞地经济”园区,记者感受到了上下齐抓“飞地经济”的浓厚氛围。经济开发区专门规划出4平方公里“飞地经济”产业园,主导产业分别定位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纸塑包装业。同时,喀左还在经济开发区成立审批局、财政局,设立国土资源、安监、环保部门,实行封闭管理。同时实行“项目管家”制度,对“飞地”入园项目,开发区和乡镇从项目签约落地到建成投产,全流程提供“保姆式”服务。

  “飞地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合作模式,是指打破区域限制,在园区内划定区域,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将那些因功能区位不同、资源环境制约、规划或产业配套限制等原因不适合在本区域(即“飞出地”)实施的项目,转到承接区域(即“飞入地”)落户建设。邻近喀左县的朝阳县在柳城经济开发区划出3.6平方公里土地,作为飞地项目的承接地。全县各乡镇“飞地经济”项目统一、合理分布飞地产业园,使各乡镇与飞地园区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2个“飞地经济”项目,包括投资2亿元的华锆新材料、投资1亿元的鑫巨龙数控机床、大地保险朝阳分公司、朝阳微尔培训中心等10个项目。

  据了解,去年朝阳市利用辖区内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各乡镇针对京津冀招商引资项目,目前112个乡镇已有“飞地”项目157个,这些项目投产后将帮助全市乡镇财政收入平均提高37.4%。

  朝阳市发改委主任曹志刚说,“飞地经济”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带动基层脱贫,各经济开发区也能扩大就业,实现产业聚集。

  朝阳市是辽宁省“飞地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眼下,辽宁省正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支持市县和区域之间联合共建“飞地经济”园区,同时以“飞地经济”模式鼓励外省产业向辽宁梯度转移,从而为吸引投资和搞活县域经济找到有力抓手。

  2018年12月29日,《辽宁省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出台,明确“飞地经济”发展方向、原则、合作机制和鼓励政策,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收入让利机制及统计指标共享机制。在汇总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实施意见》出台资金、土地、人才、服务等鼓励政策13项。

  据了解,辽宁省一些乡镇受土地、环境等要素资源制约难以发展工业,但另一些园区却面临利用率不高的窘境。出台适当政策吸引各乡镇招商项目集中到开发区落户,有利于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同时调动各乡镇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形成大招商格局。

  目前,辽宁各地已经展开探索,先后出台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其中,沈阳市设立2亿元的“飞地经济”以奖代补资金,对推进“飞地经济”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奖励。营口市探索“飞地经济”园区“产业+基金”模式,支持合作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投融资公司。

  通过提供承接平台,推进项目向“飞地经济”园区集中,使其成为各市招商引资的创新区、乡镇经济的拉动区。

  与此同时,辽宁省各市坚持新理念引领,高质量起步,优先考虑园区产业规划,着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数字经济等新动能培育项目。其中,本溪市将“飞地经济”园区打造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创新区,积极推动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快速发展。营口市每个园区确定1个至3个主导产业,形成了以镁质材料、汽保、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食品饮品为主各具特色的“飞地经济”园区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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