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

30.10.2017  22:51
        10月28日上午,辽宁高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辽宁高院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副院长韩德洋主持会议并讲话。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厅级审判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科学作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建设总要求。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选举习近平同志继续担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充分体现了全党意志,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心愿,必将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议指出,辽宁高院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要历史地位和重大历史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辽宁高院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的划时代意义和重要历史地位;二是要深刻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论述;三是要深刻认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历史使命;四是要深刻认识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科学论断;五是要深刻认识肩负历史使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加强人民法院党组织建设,抓实抓好“两学一做”,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要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做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对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