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交通局: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注销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29.11.2016  23:35

为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速淘汰营运黄标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办发2013[3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管理的通告》,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对以下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沈阳市于洪区交通运输管理处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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