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可“先通关后缴税”
02.08.2015 12:07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记者从沈阳海关获悉,从7月27日起,全国海关正式推广汇总征税改革。作为海关总署汇总征税模式的首批试点,沈阳海关的所有业务现场也随之启动汇总征税模式通关。
沈阳海关关税处处长顾天坤介绍,汇总征税模式是海关总署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便利企业通关的创新之举。在该模式下,信誉良好的进出口企业凭借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或提交保证金即可在注册地海关办理汇总征税备案,获批企业在全国任何一个进口口岸办理货物通关时,海关暂不打印税单征税,仅需扣除与应缴税款相应金额的信用额度后,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有税款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集中缴税即可。
沈阳海关副关长韩钢表示,汇总征税模式通关启动后,企业能享受到很多实惠。比如,以“汇总缴税”方式向海关申报的总金额在保函可用额度内即可,可以实现每月结算并统一向海关支付税款,节省了企业的现金流,简化了缴税操作流程,节约了大量的人力、仓储、物流成本。
在试点期间,沈阳海关已有3家企业获得汇总征税资格,共通过汇总征税模式缴纳税单12053份,税款43.1亿元,位列全国海关首位。
(孙明鑫)
编辑: zfw05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02.08.20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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