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青年注意啦 今年兵役登记已开始

07.02.2018  07:11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何强通讯员李冬生)2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辽宁省兵役工作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我市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

  按照国家规定,兵役登记工作每年1月1日开始,6月30日之前完成,由县级兵役机关具体牵头负责,各乡镇(街道)及高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完成本辖区、本单位的兵役登记任务。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7周岁的高中男性毕业生,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同时各级兵役机关和各高校要组织对往年登记的男性公民进行信息核对,对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专科及以上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适龄青年按要求于6月30日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学业等相关信息。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可以直接报名应征,暂未有入伍意愿的可以选择缓征。登记注册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辽宁省兵役工作条例》规定,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处以三千元罚款,适龄青年被处罚后,仍有义务依法服兵役。对拒绝逃避征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加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予以办理出国(境)手续;两年内取消其报考高、中等院校和复学、复读资格。辽宁省规定凡入学至省内各高校的学生都必须查验其是否参加兵役登记,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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