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透明胶粘车牌 “兰博基尼”司机被记12分

16.08.20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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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忍心损坏价格不菲的爱车,便用透明胶将车号牌粘在车前,结果因粘贴不牢付出了代价:驾驶人被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

  8月15日凌晨0时30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平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建峰,正带领民警在中山路与北五马路交会处夜查。这时,他发现一辆由中山广场方向驶来的兰博基尼高级轿车车前没挂牌照。车被拦停后,年轻的驾驶人称车辆号牌没粘牢掉了,正放在驾驶室前风挡玻璃下,并且没随身携带驾驶证。

  现场民警对“车辆号牌没粘牢”之说感到不解,转到车后查看时,发现后面的号牌也是用透明胶带纸粘上去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须用专用的固封螺丝将号牌固定在车辆前后,并且不得故意污损或遮挡号牌。原来,由于兰博基尼车事先没有预留安装号牌的螺丝孔,车主又不忍心损坏价值数百万元的高档轿车,在车辆注册登记后便一直用透明胶将号牌粘贴在车辆前后。鉴于驾驶人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只好将该车暂时扣留。

  当天下午,交警以不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依法对兰博基尼车主处以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