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城市光污染有哪些对策?

12.06.2015  12:09

  ◆王金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少城市都在大搞城市亮化工程,争相打造“不夜城”,制造“人工白昼”。笔者认为,这种人造的美丽,加大城市负荷,形成热岛效应,造成光污染和能源巨大浪费。人造光源不仅消耗资源,更重要的是危及公共健康,影响生态平衡,形成光污染,需要进一步加以遏制。

  光污染加剧的原因及危害

  光污染一般分为白光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在正常情况下,由于瞳孔的调节作用,人的眼睛对一定范围的光辐射都能适应。但当光源产生的溢散光、反射光和炫光等辐射增到一定量,超过人们正常承受的指数,就会对人们视觉系统、神经系统及心理上产生不良影响或损害,这种干扰即为光污染。当前光污染加剧的原因及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摩天大楼遍地开花,争相崛起。一些地方将设计高度纷纷瞄准区域第一、中国第一,甚至世界第一。“第一高楼”与宽马路、大广场一样,往往成为政绩攀比的工具。阳光照射在摩天大楼上的玻璃幕墙、釉面玻璃、磨光大理石、不锈钢或铝合金等大块镜面装饰材料上,就会出现镜面反射,这些反射光和聚焦光比阳光照射更为强烈。长时间在白光污染环境下工作或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

  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过度亮化、景观灯泛滥。夜幕降临后,超市、酒店上的广告灯、霓虹灯闪烁夺目,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甚至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样。城市的夜景灯光采用人工光源而非全光普照,长期生活或工作在这样的不协调的光辐射下,容易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使人倦乏无力。城市亮化工程、人工白昼造成能源的巨大浪费,加剧电力紧张的局面。在夏天供电紧张时,不少城市都要拉闸限电。

  三是歌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以及闪烁的彩光污染。黑光灯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高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可产生波长为250纳米~320纳米的紫外线。这种紫外线对人体的有害影响可持续15年~25年。

  遏制光污染的对策与措施

  防控光污染应标本兼治,多措并举。

  一是借鉴欧洲城市建筑经验,以立法形式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化。欧洲的城市建筑更多的是墙体绿化,而不是墙体玻璃化。某些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共建筑(含政府办公大楼)夏天不允许开冷气,因此建筑无论是设计还是应用,都特别注重建筑外墙的节能效果,而玻璃建筑作为高能耗建筑,早已被一些国家当成建筑垃圾弃之不用。我国应借鉴欧洲经验,制定相关法律,推行墙体绿化(墙体被爬藤类植物包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城市建筑尽量少用玻璃幕墙,节约电力,减轻光污染。

  二是遏制城市亮化工程,取缔“不夜城”。亮化工程是只“电老虎”,“人工白昼”改变着生态系统,其恶果已经呈现。许多城市甚至小城镇争先恐后地搞亮化工程,把不夜城当成了现代化的标志。在一些地方,亮化工程体现了一种浪费资源的城市形象。城市需要宁静的夜晚,亮化工程泛滥不但不美,而且制造光污染,损害人体健康。除了法定节日,其余时间的亮化工程应坚决取缔,广告灯、霓虹灯应限时开启,还城市一片宁静。

  三是强化城市建设的科学性,限制建设摩天大楼。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设计标准超过100米的建筑就属于超高层建筑。根据国际公认的标准,高于152米的大楼即属于摩天大楼。超高层建筑加大城市负荷,造成光污染。城市现代化的程度往往是由隐形部分决定的,比如地下管网、服务水平等,新加坡等国家都是在80年前就花巨资把地下五层开发完毕。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的功能指标体系,把更多的问题解决在规划时和建设中。

  四是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减轻光污染。近百年来,国际上城市出现空间与功能设施地下化的趋势。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以及韩国首尔等城市,形成了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地下空间利用模式。上世纪初以来,西方国家大力发展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化和集约化,并将一部分公共建筑布置在地下空间。这对有效扩大空间供给、提高城市效率、减少地面占用,保护地面景观和环境,减轻光污染,均做出重要贡献。我国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律的研究,建立和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机制,科学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防控城市光污染。

  作者单位:中共福建省泉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