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直机关公开遴选56名公务员 要求40岁以下

22.08.2016  17:38

  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将于近期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遴选56人,其中公务员31人,参公机关工作人员2人,参公单位工作人员23人。

  ■遴选对象

  此次遴选的对象是大连市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各区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市直机关(参公单位)所属机关(参公单位)、先导区所属街道机关、中省直驻连机关(参公单位)中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参加此次遴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办理公务员(参公)登记手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近三年公务员 (工作人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省委选调生需具有2年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

  ●处级及以下机关 (参公单位)的公务员 (工作人员)报考市直机关(参公单位)的需具有3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军转干部须转业到机关(参公单位)满1年且在军队和地方工作累计满3年。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要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方式

  与往年不同,此次遴选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2016年8月24日9时起至8月26日12时止,可登录大连市公务员遴选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2016年8月29日至9月1日的9时至11时、13时至17时,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且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遴选环节。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即不能参加此次遴选: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尚在试用期内的,包括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调任试用期、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等;

  ●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参加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到区市县以下机关未满3年的;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调到基层法检工作未满5年的;通过辽宁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考试,定向录用到基层公检法工作,研究生未满5年、本科生未满7年的;有违规交流或任职情形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