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不主动避让行人罚款200元记3分

11.04.2017  08:18

  从4月10日起,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礼让行人”机动车让行管理工作,以机动车经行斑马线避让行人作为管理重点,在全市选取21处机动车让行示范点位开展让行管理,对于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教育、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主动避让行人者罚款200元记3分”。然而,部分交通守法、安全驾驶意识淡薄的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通过斑马线时,不减速、不让行,导致一些车流大的主干道上行人“过马路难”的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树立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开展机动车让行管理。

   让行点在哪?

  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结合车流、人流的实际情况,在市区的主干道,选取21处行人过街需求大且车流量大、未设有交通信号灯、过街天桥以及地下通道的人行横道,设置机动车让行点位。

  和平区南京街/北一马路、市府大路/北市家园门前、市府大路/南京街西侧公交站、南五马路/南宁街、南五马路/城中花园门前、和平大街/辽源路

  沈河区青年大街/万科紫金苑门前、市府大路/中医院门前、奉天街/七中门前、万柳塘路/沈空门前

  大东区北顺城路/萃华巷、东北大马路/铁道兵家园、滂江街/中兴超市

  皇姑区北陵大街/省政府南侧、北陵大街/巴山路、泰山路/柴河街

  铁西区建设大路/爱工街与兴工街之间、北二路/宜家门前、保工街/十三路与沈辽路之间

  北站地区北京街人大门前、北站路/格林饭店门前

   机动车如何礼让?

  交警支队在各交警大队选取101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协勤人员,加强对协勤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规范人员站位、指挥手势等。以每处让行点位2名协勤人员对向部署的配置标准,每天从早7时起上岗,统一着装,手持机动车让行指示牌,配合警哨,适时示意车辆停止,礼让行人,并护送行人安全、快速通过马路。待行人安全通过马路后,指挥车辆安全通过。

   不让行如何处罚?

  及时跟进处罚。交警在机动车让行点位周边沿线部署了大量的巡逻警力,在开展日常巡逻管控勤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机动车让行示范点位的巡视工作。对不服从指挥管理的驾驶员,将依法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