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学习贯彻新颁布的邮政业法规及标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06.03.2017  23:01

  为了更好地保护邮政业消费者合法权益,辽宁局持续加强申诉处理能力建设。近日,省局组织全省邮政管理部门申诉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邮政普遍服务》新标准等近期颁布的邮政业法规及标准。

  通过学习,对禁止寄递物品的范围,如何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以及如何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内容有了全面了解;通过学习,掌握了《邮政普遍服务》新标准的业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和申诉赔偿等关键指标。

  辽宁局要求,全省邮政管理部门申诉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邮政业法规及标准,将相关内容正确运用于申诉调解工作中,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衔接与联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保护邮政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