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酒后跟哥争吵 点俩柴火垛获刑

09.02.2017  22:06

  喝酒加愤怒,让她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随手点燃了两家邻居家的柴火垛和稻草,虽然仅造成了几百元的损失,但她的这种行为实则为危害公共安全。

  醒酒后的她表示并没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法院最终认定其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2016年1月11日晚上,37岁的徐某喝酒后,和哥哥及朋友发生了争执,为了发泄愤怒,徐某用打火机将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镇某村被害人侯某某家商店门口的柴火垛点燃。

  随后徐某又向西走,当来到被害人费某某家附近时,又用打火机将费某某家的柴火垛点燃。经鉴定,侯某某家被烧毁稻草及苫布共计价值112元,费某某家被烧毁的600捆苞米杆价值300元。

  案发后,徐某赔偿了二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二被害人的谅解。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而且远比徐某想象的严重。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徐某自愿认罪,且案发后赔偿二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二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一审认定被告人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对作案工具打火机一个予以没收。

  徐某表示其放火行为客观上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也没有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结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应认定为犯罪。

  法院认为,徐某在夜间连续点燃堆放在二被害人家院外的柴火垛,其行为已使附近的房屋及屋内人员处于危险状态,因此上诉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符合放火罪的犯罪构成,应认定为放火罪。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事人为化名)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

截至上月沈阳市营商办解决企业诉求200件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小区消防通道画上停车位 警方取缔
  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38号刚刚引进新物业,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