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退房多收纸抽费经营者未告知应退款

27.01.2015  20:18

■维权案例:

去年11月,消费者杨先生到休闲酒店住宿,因酒店客房内的洗发液、纸抽等用品,并未明示收费,杨先生误以为和其他宾馆一样可以免费使用。

等到第二天结账时,杨先生发现,除正常住宿费外,收银台多收24元,酒店工作人员提示杨先生称,他使用的洗发液和纸抽不在住宿费内。

杨先生认为,商家上述做法不合理,不按消费者惯性思维提供服务,如收费也应该事先明示和告知。

由于酒店拒绝退还24元费用,杨先生向工商12315投诉。

■工商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经营者未尽到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故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商家返还24元。

■处理结果:

经工商调解,商家同意返还多收杨先生的24元洗发液和纸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