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贝卡尔特沈阳精密钢制品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示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贝卡尔特沈阳精密钢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廖骏
企业注册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1甲5号
企业生产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1甲5号,昆明湖街4号
企业规模
大型
产品名称
钢帘线及相关制品
实际产量
113461吨
缴纳排污费
16255.48 元
二、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名称
数量(t)
名称
数量(t)
盘条
116152.08
盐酸
3863.716
氢氧化钠
218.15
硫酸
6.75
铜粒
321.89
锌锭
435.51
润滑液
410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浓度
执行标准限制
达标情况
排放总量
排放方式及去向
废气
HCl
排放口1:9.2mg/m3
排放口2: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达标
0.562ton
酸洗产生的盐酸雾,经酸雾吸收器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其他燃气炉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经收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SO2
排放口1:0 mg/m3
排放口2: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达标
3.988ton
NOx
排放口1:6 mg/m3
排放口2:4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达标
11.7ton
废水
pH
排放口1:8.54
排放口2:7.57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达标
NA
产生的生产废水(废酸液、废冲洗水)经厂区内设置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COD
排放口1:175mg/L
排放口2:172mg/L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的规定
达标
13.64kg
Cu
排放口1:0.27mg/L
排放口2:0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达标
4.95kg
Zn
排放口1:0.36mg/L
排放口2:0.4mg/L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达标
37kg
危险废物
废润滑液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3839.2ton
废润滑液交由沈阳盛龙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表面处理废物交由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废油交由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表面处理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2)
136.64ton
废油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
11.93ton
注: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