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变弃管楼为"齐管楼"

12.04.2015  05:54

  物业管理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城市品位形象。今年,铁岭将民生领域的改革重点锁定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上,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铁岭市将物业管理工作由部门上升至政府工作的高度,专门成立了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着重解决各级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抓物业管理态度不积极,遇到问题推、等、靠等现象。为此,制定了《铁岭市物业管理工作方案》,提出近3年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明确了相关部门任务职责,以形成纵向延伸、横向联合责任机制和工作合力,彻底改变过去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确保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变弃管楼为“齐管楼”。弃管楼是物业管理的“老大难”,而资金更是整治改造弃管楼的瓶颈。目前,铁岭全市共有弃管楼1134栋、438.6万平方米,累计需资金约1.65亿元。为确保弃管楼改造工作圆满完成,铁岭市政府决定2015年至2017年,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弃管房维修改造,继续开展弃管楼包扶工作,以市直及各县(市)区机关单位为主体,加大弃管楼环境整治力度。通过修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程》,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及时方便快捷合理。

  四重监督,保障工作“开花结果”。为全面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监管力度,铁岭市政府将分四条线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不定期印发《检查通报》;实施百分考核,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进行考评,总分80分以上的可参加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低于60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书面通报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星级评定办法,按企业物业服务水平、质量设立五星标准,四星、五星企业给予通报表彰,适当给予奖励,对三星及以下企业进行约谈警示、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与物业管理项目竞标、不得承揽新物业项目,直至吊销资质;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督促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在落实物业管理工作资金、解决疑难问题、宣传、立案处理等方面的力度。

  此外,铁岭还将不断丰富物业服务内涵,挖掘服务潜力,在创新、拓展和提升的过程中,力争使物业管理工作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