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铁岭县残联认真开展“阳光家园计划”调查统计工作

16.12.2015  11:23

  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阳光家园计划>的通知》(辽残联﹝2009﹞36号)和铁岭市残联相关文件精神,铁岭市铁岭县残联积极开展“阳光家园计划”调查统计工作。

  铁岭县残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广泛宣传,深入调查,严格审核,并且优先考虑16-59周岁处于就业年龄段的多重残疾和一户多残、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残疾人家庭。由乡镇残联摸底、统计,经过残疾人申请,县、乡残联逐一审查核对申请资料,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并通过实地查验、公示等形式严格把关。经审核、审批无异议后,上报市残联,并录入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最终将铁岭县符合条件的130名残疾人列入2015“阳光家园”计划,每人每年享受600元的阳光家园托养补贴。

  “阳光家园计划”由中残联和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这是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项目工程,对符合托养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实行居家托养,对于推动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