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银行存款牢记“四注意”谨防存单变保单

15.03.2017  16:32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昨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3·15”消费警示,消费者到银行存款,谨防存单变保单。

  近日,有一些消费者到消协部门投诉称,本来到银行去存款,结果却带回来一份保险单。

  根据消协部门掌握的情况,近年来,消费者办理存款遭遇“保险”陷阱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市民,在银行存款时,避免存单变保单,应做到“四注意”。

  注意一:认清销售人员身份。到银行存款时,不要盲目依赖宣传资料和介绍。遇到销售人员介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时,消费者就需要提高警惕。这些人虽然穿着酷似银行制服的衣服,也可能并非银行理财经理,而是保险公司的推销员。而他们大力推荐的“银行理财产品”或“有分红的银行储蓄”,可能和银行没有半点关系,只是一纸保单。

  注意二:看清所签单据。在银行签署任何单据,都要认真看清楚,所签单子是保险单还是存款单。消费者可以在银行买保险,但买的应该是银行代理的保险,合同是和银行的理财经理签。重要的是,客户必须知道自己买的是保险产品。

  注意三:注意利用退保犹豫期。若发现被销售人员误导、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要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退保。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免费退保。超过10天犹豫期,消费者要求退保则需要承担退保违约金。

  注意四:保留相关证据。如果被误导买保险已经超过了犹豫期,也并非无计可施。消费者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到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还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供给保监会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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