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烟花爆竹一定要“捆绑”发放安全提示卡

06.02.2018  06:42

  今年,沈阳明确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在销售烟花爆竹的同时,一定要“捆绑”发放安全提示卡。昨日,市安监执法人员来到康平,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库房以及长期零售经营者进行了检查。在此也提醒市民,安全提示卡,不仅可以追溯产品流向,而且也可作为售后凭证,遇到问题时方便消费者维护权益。

  检查一: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昨日,执法人员率先来到位于前进村的康平县供销联社,对其烟花爆竹库房进行了检查。除了消防通道、防潮通风情况等常规内容外,执法人员还对烟花爆竹分类储存、是否有过期及超规格产品以及是否有开箱分包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检查执法的过程当中,我们要对安全设施及产品严格检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对产品罚没,同时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市安监局危化处副处长王季胜表示,沈阳启动烟花鞭炮批发销售企业专项检查以来,执法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属地安监部门监督整改。整个春节期间,专项检查将持续进行,严禁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流向市场。

  检查二:提示卡要“捆绑”发放

  昨日,执法人员还对康平县内多个长期固定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检查,主要内容就是安全提示卡是否同步发放。“有了这张小卡片,心里有底了,也不怕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了。”在一处零售点前,一位消费者高兴地说。

  按照要求,沈阳市390个临时销售点以及388个长期固定零售点,在销售烟花爆竹时,都要同步发放安全提示卡。同时,为让消费者买到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沈阳也推出了“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一张图”,目前已经录入325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该图可实现一键导航,帮助消费者就近购买正规烟花爆竹。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刘宏伟

  产品包装无“专营”字样不得销售哦!

  批发销售烟花爆竹,要有专营标识,同时零售经营者也需持证采购。新修订的《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烟花爆竹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标明批发企业专营字样。没有标明批发企业专营字样的产品,不得销售。同时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本市规定的规格和品种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到本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销售本市规定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