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登机错过欧洲游,责任归谁?

19.10.2017  07:25

  如果跟团旅游时,人已经到机场,却错过登机时间,责任谁负?日前,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布了相关案例,提醒沈阳游客,由于个人原因未能登机,损失应由个人承担。

  案例:没能登机,错过欧洲行程

  郝女士报名参加沈阳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欧洲四国游,出游前,旅行社详细告知了游客航班时间及各项注意事项。出发当日,郝女士按照约定在沈阳桃仙机场指定地点集合,领队为游客办理了登机手续,引领游客过了安检,在登机口等候。开始登机时,领队找不到郝女士,拨打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关闭登机口前机场广播多次提示郝女士立即登机。郝女士在候机大厅没有听到手机响,等找到登机口时,登机口已关闭,机场工作人员拒绝其登机。郝女士错过了欧洲行程,到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认为“既然是随旅行社出游的,责任应由旅行社承担”。

  分析:旅行社尽到义务,损失游客承担

  质监所接到郝女士的投诉后,向旅行社核实情况,了解到旅行社在行前已召开说明会,告知相关事项,领队在机场已多次打电话寻找郝女士,但未能联系到,旅行社从告知到服务均已尽义务。根据2014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郝女士由于个人原因未能登机,损失应由个人承担。

  郝女士未能登机时,在机场和旅行社工作人员协商下,解除原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经过质监所调解,旅行社扣除损失费用,将剩余五百元退给了郝女士。郝女士最终表示理解。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刘海搏包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