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中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08.03.2018 14:20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历时3年,分为部署推进、集中审判、巩固成果三个阶段。锦州中院党组提出,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利用3年时间,做到锦州地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更好地维护锦州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锦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锦州中院党组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市中院总揽全局、协调地方的领导作用,加强法治保障,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办案,出重拳、下重手从严惩处黑恶势力。二是建立扫黑除恶台账,逐案登记,跟踪上报。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措施,判处追缴、没收、财产刑等刑罚,做到审限内结案,防止久拖不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三是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对2018年3月1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08.03.2018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