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督察整改落实到位

16.03.2018  16:43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锦州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29个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对7个典型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抓整改任务制度,以上率下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锦州市全面加强组织保障,严肃责任追究,严格督导检查。对重点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对整改落实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执纪问责。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原则,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在加快整改落实的同时,锦州市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健全长效机制,从6个方面提出28项整改措施。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标准倒逼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决化解过剩产能,坚决调整能源结构,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深入推进“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农村环保”五大工程,努力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恢复,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修复。开展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强化科技监管执法手段,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适时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