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国土局三大目标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4.04.2015 12:1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锦州市国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要求,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年”工作基础上,以开展“规范年”活动为牵引,狠抓国土资源涉稳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应评尽评。按照《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锦稳办发〔2014〕6号)要求,在规范机制、完善制度、扩面增量、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发展第三方评估上下功夫,推动国土资源涉稳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努力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各类社会矛盾的发生,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实力、法治、文明、生态、幸福锦州做出贡献。
锦州市国土局把国土资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国土资源重大决策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刚性程序,纳入国土资源各级组织的决策内容,努力做到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事项“应评尽评”,努力实现“四个必须”、“三个不出台”和“一个最低限度”的工作目标。
“四个必须”:即出台或调整政策必须开展稳评,实施重大项目必须开展稳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必须开展稳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事项必须开展稳评。
“三个不出台”:即凡是不能使多数群众受益、得不到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政策不出台,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发社会震动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
“一个最低限度”:即将出台实施重大决策事项引发的社会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4.04.2015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