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多渠道支持林业家庭林场发展

23.08.2016  19:06
            家庭林场是实现林业生产科学化、集约化、丰产化、林工商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增长”的重要途径。今年我市成立家庭林场4个,其中北镇3个,黑山1个。凌海市和义县到年底预计可再成立1—2家。但由于林业知识欠缺,信息获取渠道较少,许多农民因为对政策、技术不熟悉,导致家庭林场发展存在一定困难。近日,锦州市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措施,从多个方面规范、保护和促进锦州市家庭林场进一步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积极支持家庭林场承担林业工程项目。对家庭林场在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区内,其营造林符合项目标准和要求的,可列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和管理,享受政策扶持。
  二是大力扶持家庭林场发展林地经济。对列入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项目规划区内,由家庭林场营造的经济林,符合标准的,纳入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范围或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建设计划予以补助。
  三是积极为家庭林场提供科技支撑。各级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主动选择技术成熟、先进、经济效益高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到家庭林场中推广应用。
  四是支持家庭林场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活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林业工作站,主动引导家庭林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活动。
  五是支持家庭林场开展多渠道融资和森林保险业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支持家庭林场开展多渠道融资和森林保险业务,以确保林农财产安全,今年我市森林保险覆盖面积可达到15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