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实现清明节期间森林“零火情”

09.04.2015  11:40

清明节期间,风干物燥,火险指数极高,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锦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防指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懈怠,措施更扎实,森林防火工作井然有序。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生任何森林火情,实现了森林火警电话“零报警”的好成绩。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市长刘兴伟、市委副书记刘亮、副市长王立维高度关注森林防火工作,对近期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分别做出指示,要求认清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严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做好各项应急扑救准备,全力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扑救人员的绝对安全。市林业局局长刘国志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高度重视,迅速对批示精神、指示精神进行传达和贯彻落实,并带领市防火办、市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深入全市14个重点林区进行了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委书记主要领导,在清明期间也都到防火一线督查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抓好宣传教育。清明节期间,市防火办加强了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市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了森林防火警示标语。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累计发送5万余条以上,并及时调整了信息内容,及时提醒广大群众注意森林防火。各县(市)区、防火重点乡镇都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利用“村村响”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内容,深入学校上防火知识课,并发放《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是抓好火源管理。成立了由市、县、乡林业部门牵头的三级督查小组,针对野外用火行为,全面进行实地检查。加大了对上坟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的处罚力度,力争杜绝一切森林火灾的隐患,真正管住野外火源。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护看守,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及时劝阻、制止和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清明节期间,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19860人,出动巡查车辆3500余台,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

四是抓好应急准备和值班调度。假日三天,市防火办和各县(市)区防火办全员在岗在位,确保防火工作有序展开。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全部进驻多发易发森林火灾地区,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半专业扑火队集中管理,保持高度的警惕,做好了随时出动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出现火情,做到“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清明节期间,全市实行零火情报告。(锦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