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取得良好进展

18.09.2015  11:06



2015年以来,锦州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和《全省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一是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宣传报道、工作推进、界定验收、资金保障四个工作组,按照宣传发动、自行封闭、强制封闭、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了锦州市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新闻发布会,并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了《市政府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通告》和《致全市取水户的一封公开信》,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三是落实封井一对一“包保”责任制,对每处取水工程,在封闭前、封闭后分别现场拍照取证,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截至目前,锦州市共发放、张贴《市政府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通告》1300份,向取水户送达《致全市取水户的一封公开信》750份,累计出动流动宣传车9台次。已将121个取水户接入市政管网供水,削减城区地下水开采量55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