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局全面规范保健食品营销市场

22.11.2017  16:03

今年8-11月份,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全面施策,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到位。锦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委王明玉书记、市长王德佳亲自做出批示;锦州市食药监局主动作为,联合市食安办、市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五部门联合下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集中治理工作;制发《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报告书》《拟会销保健食品信息列表》《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承诺书》。

二是强化规范重点,标准确立到位。从三个方面规范会议营销行为,确立标准,完善措施办法。规范营销主体资格,明确会销行为只能在注册地举行。规范营销活动举办场所,实行事前报告制度,提前7个工作日向所在地食药监部门报告,在注册地址内,会销品种不变,实行半年一报制度;在注册地址外,会销地点和品种不变的,实行一月一报制度;会销地点和品种变化的,实行一次一报制度。规范营销宣传内容,明确要求会销举办者加强保健食品会销广告宣传管理,对会销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及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和突击检查,对酒店、会议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与相关单位和经营者签订《会议营销场所履行查验备案责任承诺书》和《保健食品诚信经营承诺书》300余份。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73人次,累计检查经营企业718家次,立案查处11起,责令整改4家,刑拘2人。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诉求渠道。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参与治理,充分发挥社区、乡村基层组织作用,与其取得联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待来人来访100余人次,收集各类线索20余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到位。通过市局微信平台、宣传挂图、举办讲座、发布警示及对60岁以上特定群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对保健食品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基本辨认能力和维权意识,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截至目前,通过各类媒体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12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98次,编发手机短信1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依托全市85家科普宣传站,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常识进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和“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举办讲座20余次,有效提高了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理性选择保健食品的意识。

六是强化督查考核,扎实推进到位。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年度考核中;坚持每月5日对进展情况、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及重要问题进行及时调度;成立5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中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

下一步,锦州市食药监局,将把此项工作融入到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中,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持之以恒,持续发力,切实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努力规范和净化保健食品营销市场,为锦城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