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局强化监督管理建设追溯体系

17.11.2016  16:34

今年,在全市开展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年活动中,锦州局结合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将食品销售环节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其中,通过加强监管,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中,我们要求食品销售者购进和销售食品时有明细台账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合格性证明文件)。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根据食品经营规模,在追溯环节采取不同方法,对大型超市的要求是每位供货商都要自行建立一本台帐,每次供货时先在台帐进行登记,这样就把进货台帐工作量分化到每个供应商身上,也减轻了企业进货查验工作量大的负担;对小食杂店的进货查验记录的要求是在供货商供货时索要随货通行单的方法建立台帐。对于其它合格性证明文件,如质检报告,要求每个品类每年不少于索要两次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婴幼儿配方乳粉除外)。并依据食品安全法,为每位经营业户制定并下发了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利用季度、年度检查考核对落实食品安全追溯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发现食品问题事故能够追查供货源头,提高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食品法的宣传和培训,食品经营户对可追溯认识有了提高,但是在落实上与要求还有很大的不足,规模以上的大型连锁超市追溯制度要好于小型业户,建议在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特别在食品的生产源头建立一套可追溯系统,利用食品的可追溯系统,逐步建立全国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帮助企业在食品追溯方面减少经济成本,具有一定的深远的社会和经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