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商局加大违法广告打击力度成果显著

08.12.2016  12:06

      年初以来,锦州市工商局以食品药品违法广告整治为重点,加强对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互联网金融广告等管理,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具体做法是:

一是抓监测,提升源头治理。在国家广告监测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媒体发布的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频次和力度,确保对辖区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广告的及时监测。全年监测广告重点热点广告5450条,其中电视广告2559条、电台广告2452条、报纸及固定印刷品广告439条;其中药品广告1276条、医疗广告887条、保健品广告1308条。今年国家局广告监测平台将对县级媒体实施监测并纳入到各市考核成绩,为此,市局先后四次到锦州辖区各县(市)集中进行广告监测,将各地媒体发布的38件违法广告及时转给各县(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进行查处。加强了互联网广告监测,针对食品、药品、医疗类网站中采用治愈率、无毒、诊疗等关键词搜索,组织排查网络主体1692户。

二是抓指导,重点约谈严重媒体。先后六次针对群众和职业举报人投诉举报问题,对锦州广播电视台、锦州日报社开展行政指导、下达行政告诫通知书,集体约谈。通过一系列的约谈,市广播电视台、市日报社两大媒体在生存困难的情况下能认清形势、顾全大局,积极自查自纠,主动清理了一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取得了明显成效,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发布数量明显减少。

三是抓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国家总局监测平台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全部进行停播或查处,处理率达到100%;对群众举报的食饵等3件违法广告进行立案查处,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件,责令各类媒体停播(刊)违法广告99次。

四是抓引导,组织专题培训。举办新《广告法》暨食品药品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班,各媒体广告部负责人、全市主要广告经营企业负责人,共计55人参加培训。培训围绕新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解读,特别是针对我市今年重点整治的食品药品发布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此次培训,全市媒体、广告企业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营造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抓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在“3·15”消费维权日期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违法广告的表现形式及整治监管情况进行了集中宣传,发布了十大违法广告表现形式消费警示,共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4期。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现场宣传活动共展出宣传板4块,接待广告消费咨询12人(次),发放广告法规宣传单105份。在锦州日报、锦州晚报分别刊登了对《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文章,强化了对这一新颁布实施法规的宣传作用。

        六是抓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为了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通报了我市上下半年的广告监测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防止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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