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商局“2018红盾护农进乡村”正式启动

15.03.2018  16:01

为扎实有效做好锦州全地区红盾护农工作,3月14日,锦州市工商局联合锦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锦州市农业机械化局在凌海市隆重召开锦州市“2018年红盾护农进乡村”启动仪式。仪式由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赵和平副局长主持,出席启动仪式的领导和来宾有: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英华、凌海市市政府副市长童猛、锦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王忠富、锦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队长唐家青、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建国、凌海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晓明、凌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王友春、锦州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市场科长、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干部、农资示范企业代表、农资经营企业、凌海市华跃农机有限公司职工、新闻媒体单位及农民朋友。

启动仪式表彰了农资示范店,并由农资示范店代表发表诚信承诺宣言,农资经营企业代表发表行业倡议,凌海市副市长童猛致辞,锦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英华讲话,共同按动启动仪式球,并参观凌海华跃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和锦州绿共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锦州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英华在仪式上强调,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要按照省局和市政府的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将“红盾护农”工作,抓紧、抓好,务求取得实效。一是依托信用监管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努力促进健全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不断完善农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突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三是强化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强化全地区农资监管信息的共享和业务联动。四是适应商事登记改革的需要,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积极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需要,着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农资市场的消费维权工作。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加大农资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春耕生产期间要集中开展维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农民合法权益行为。

活动现场,市局执法人员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单和宣传手册3000余份。通过宣传车广播、宣传板宣传提高农资经营者诚信意识,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现场面对面对购买农资商品的农民消费者讲解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保存证据、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相关法律和法规。通过此项活动,树立了工商执法帮农、护农的良好形象,深受广大农民消费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