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教育局采取四项举措 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05.04.2016  16:13

  锦州市教育局把安全工作放在与教育教学同等重要地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安排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局机关根据处(室)职责,分解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对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各学校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切实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市连续多年校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所学校被评为“全国和谐校园”,5所学校被评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一是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开足安全教育课程,开展以“养成安全习惯,拥有珍贵生命”为主题的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能力展示活动,让安全意识进入学生头脑;有针对的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警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推行安全教育“1530”模式,即:通过每天最后一节课、最后一分钟进行安全提示,每周通过升旗或间操进行5分钟安全主题教育,每月利用30分钟对学生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克服各种精神、心理障碍,培养学生尊重生命意识;采用校讯通、家长会、上门家访、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家长的监管职责,增强家长的安全教育水平。

  二是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市教育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其中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前,必须集中开展一次全市学校安全拉网式大排查。建立了清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

   三是做好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进一步加大投入,将学校“三防”建设与标准化学校建设同步推进,与“三通两平台”工程同步实施。加强“人防”建设,健全学校安防队伍,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加强“物防”建设,强化对校舍、楼梯、走道的安全排查,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要安装监控、防护设备;加强“技防”建设,建立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视频图像资料保存30天以上。

   四是做好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工作。 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实战性应急演练,每月开展一次紧急疏散演练,使每个学生和教职员工都能熟练掌握逃生技能,熟悉疏散避险地域和逃生路线,预防踩踏事故发生,做到学校应急演练经常性、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减少事故发生率。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联络畅通,防范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锦州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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