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环保2017年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15.02.2017  17:01
      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加快生态锦州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锦州市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重点工程”,加快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全力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2017年是三年行动计划开局之年,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蓝天工程,大力解决空气污染问题。开展25项蓝天工程项目。推进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气化锦州工程,发展绿色交通,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全域实施秸杆禁烧。推进工业提标改造,开展烧烤污染专项治理,加强空气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二是扎实开展碧水工程,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开展28项碧水工程项目。加强地下水水资源保护,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建设。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确保断面考核100%达标。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严格生态水保障,全面治理黑臭水体。

        三是扎实开展净土工程,有效遏制和治理土壤污染。开展16项净土工程项目。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完善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目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成锦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供排水管网建设投入,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境执法。严格落实新环保法,按照中央和省环保督查要求,对重点污染区域、工业园区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环保、公安、检察院要加强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认真履职尽责,落实环保责任。《锦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锦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究实施细则》已通过市委常委会,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明确责任要求,以此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

        六是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查迎检准备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提前着手,以最佳的环境生态治理成果迎接中央的环保督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