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农机“四查”保安全

07.06.2016  09:48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农机监理所按照职责分工及目标要求,自即日起成立了由分管外勤的副所长带队的专项检查组,组织监理人员深入到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以“四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清单是管理,坚持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

一是查安全生产措施,看落实是否到位。充分利用“百日专项行动”有利时机,加强对机手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是查操作人员资格,看证件是否相符。严格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要求进行作业的机手,必须持有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或行驶证,并与操作机型相符。

三是查机械维修保养,看车况是否良好。对参加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进行全面的检修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对新购置的机械要进行磨合和试运转等。

四是查作业机械看牌证是否齐全。对新购置的机械没有注册登记和未年审的机械当场进行办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