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残联被评为阜新市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08.04.2015  10:35

  3月30日,阜新市残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2—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市残联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成绩的肯定。

  近几年来,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精神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单位的目标,把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机关和谐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从而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