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细河区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四化”新突破

09.04.2015  10:39

近年来,阜新市细河区人事管理工作秉承“改革”主线,贯彻施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等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细河区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权力,在聘用合同、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等环节权责清晰,全力打造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法制化新阶段。

二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逐级推进“四位一体”化。坚持深入研究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采取由点到面、由上至下的联动机制,实行宣传到位、组织到位、开展到位、落实到位的“四位一体”逐级推进的工作模式,积极稳妥地完成了全区110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

三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正公平公开化。不断更新改进公开招聘工作方法、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科学规范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形式的公开、规则的公正及结果的公平。目前细河区公开招聘人员56人,均在各个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事业单位考核工作人性化。按照各职位的职责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加强日常管理、过程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能力、效率和工作水平,同时注重以考核促提高,以考核促管理。完善考核主体设计,改善考核结果主观性较强的状况,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允,考核工作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