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阶梯气价听证会10月下旬召开

28.09.2015  14:44

本报讯 (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孙笑天)昨日,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官网发布了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听证会拟于10月下旬召开,现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

消费者参加人自愿报名 随机产生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显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6名。其中:消费者11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等7名。

除了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还设立旁听席5个。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物价局。另外,本次听证会邀请不少于6家新闻媒体参加。

记者了解到,11个消费者的名额中5人是网上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6人是通过社区推荐的方式产生。报名者需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报名者需要是燃气用户,了解沈阳燃气价格等相关情况。同时,报名者得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时,报名者要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关于听证会的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报名者的姓名、职业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加人由市人大和市政协推荐,专家学者、经营者、政府部门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要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旁听人需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居民,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即日起可登录市发改委官网报名

您是否也想参与听证?根据规定,报名时间截至9月30日。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网站(http://www.sydrc.gov.cn/)下载相关《报名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在邮件主题中填写“阶梯气价听证”。

沈阳市物价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158号

咨询电话:88577806 8857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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