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省属高校附属医院和委直单位成为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单位

16.04.2015  12:30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近日,开展了由省老龄委主办的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明确活动重点在卫生计生系统、交通系统、金融系统。

        我委作为三个重点领域之一,委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参与创建活动。根据相关单位申报,经研究确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11个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委直医疗机构以单位或相关涉老岗位、窗口科室成为本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单位,这些单位将按照《实施方案》积极规范有序地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是践行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努力实现涉老部门、窗口单位为老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使广大老年人享受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更多,全社会爱老助老意识更加浓厚,传承和弘扬新时期辽宁精神,为全社会老年人营造和谐幸福新环境的有力载体。据悉,在首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中,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离退休工作部、辽宁省金秋医院通过奋发进取、勇于奉献、争创一流敬老服务的崭新风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分别被全国老龄委、辽宁省老龄委先后命名为首届全国或省“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