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铁中院敲响辽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第一槌

09.11.2020  07:00

  记者侯永锋 刘乐报道 11月5日9时,原告某肉食鸭养殖公司与被告某市政府、第三人某县政府、第三人刘某行政复议一案,在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辽宁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后首件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

  该案系由原告某肉食鸭养殖公司与第三人刘某使用土地争议引起,其间进行了两次民事诉讼,后又经过政府处理、行政复议,历时长,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

  10月9日起,辽宁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对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予以调整。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对省人民政府、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除外)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案件,对沈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所作裁判提起上诉的案件。

  为做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准备工作,沈铁中院成立了行政审判改革工作筹备组和行政审判团队,并投入资金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办案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分五批选派员额法官37人次到省法院跟案学习,并邀请审判专家来院开展审前业务培训,为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打下基础。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