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无需单身证明 买二手房多个心眼

15.10.2015  16:46

需格外留意隐性共有房产,购房合同中要说明卖方婚姻状况等并注明需担责任

由于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沈阳房产部门在办理房产交易时也停止收取单身证明。

业内人士提醒,取消单身证明,购房者必须格外留意隐性共有房产,在合同中对卖方的婚姻状况及房产共有情况进行约定,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权。

沈房产部门停止收取单身证明

近日,辽宁省民政厅发布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公告》,公告称,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了解,房产部门历来是收取单身证明的“大户”,在房屋买卖交易时,需要提供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会要求提供单身证明,该证明为民政部门开具。

昨日记者从房产部门获悉,目前在办理新房及二手房交易时,房产部门不再要求卖方出具单身证明。记者在房产大厦走访时发现,市民在办理房屋交易时,也没有单身证明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