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报】我省计划投资1.72亿元推进“青山工程”

18.03.2015  16:25

今年再治理162座生产矿山

一年前建平县富山街道的卧龙岗排岩场还是满目疮痍、粉尘弥漫,而如今这里已是堤坝层层、树枝绽绿。“今年夏天这里就会变为沙棘植物覆盖、槐花飘香的绿色矿山。”3月17日,建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牟丽杰颇为自豪地说。

牟丽杰表示,自2012年“青山工程”实施以来,建平县已完成闭坑矿生态治理3879亩、生产矿生态治理820亩,完成退坡地还林24.914万亩,完成工程围栏196公里。“青山工程”给建平这个矿产大县带来巨变,呈现出“昔日沟壑纵横,今朝百亩良田”的景象。

而在全省,通过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已完成土地整治2855.98亩,增加矿区建设用地298.11亩,用于沟域经济用地1159亩,改善人居环境2464亩,恢复植被5082.32亩,提高了森林覆盖率。

我省的“青山工程”并非简单意义上的绿化荒山,而是与土地整治、生产矿区建设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紧密结合,充分放大“青山工程”的内涵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矿山绿化、土地集约、生态保护的治理模式。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青山工程”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全省计划投资1.72亿元,治理生产矿山162座,面积1.38万亩。为确保圆满完成任务,我省将重点强化刚性约束、监测监管、治理保障以及违法处罚4种机制,使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更加完善,切实转变“边生产边破坏”、“先破坏后治理”的局面。

今年,我省将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重点控制不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特别是对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矿山要限期整改到位。而针对“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沿线)的重点地区一定距离内,严格控制新设露天矿山;对现有的露天矿山严格限制扩界,积极引导整合。

同时,对破坏生态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露天矿山,将采取强制措施提高准入门槛,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并通过签订矿山环境治理责任状、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档案、提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标准、加大保证金收缴力度、简化保证金返还程序、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公告制度等措施,使全省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再迈出一个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