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发布非法集资20问 防范非法集资和传销

28.06.2017  16:58

  投入少量的本金,就能赚得高额的利润,还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能赚钱的“馅饼”,很可能是非法集资的“陷阱”。2016年至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共受理非法集资案102件,仅今年上半年就受理了40件,非法集资案在沈阳已属高发。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如何避免误入传销的陷阱?6月26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及时发布“非法集资20问”,教您识别身边的骗局。本报筛选6大问题,为您提个醒。

  1问: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

  警方表示,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有六种: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谎话;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骗群众入套;

  3。混淆投资理财的概念,让群众在新名词前失去判断力;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并逃避打击;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扩大受害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