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培训班

04.07.2017  18:11

  6月27日至29日,由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辽宁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培训班在沈阳举办。省、市非遗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已列入抢救性记录工作范畴的20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及其保护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抢救性记录工程执行团队相关人员近90人参加培训。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是文化部2015年启动的一项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进行全面、完整记录的工程,对保存非遗资料、促进非遗传承、加快非遗研究与保护有着重大意义,目前已列入“十三五”国家文化工程。自2016年起,省非遗保护中心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团队对20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图文声像的采录,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使各市尽快熟悉和了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以下简称《规范》)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有关要领,科学有效地推进抢救性记录工作,本次培训邀请中国民俗学会荣誉会长、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丙安,国家非遗保护中心抢救性记录工作专家组成员、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负责人田苗,辽宁大学民俗学教授、辽宁省非遗保护工作专家组成员江帆,辽宁省艺术研究所研究员、辽宁省非遗保护工作专家组成员李微四位专家,对抢救性记录工作在大数据语境下的重要任务、相关操作规范、非遗实践拍摄、田野调查、口述史访谈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医巫闾山满族剪纸代表性传承人汪秀霞、凌源皮影戏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徐积山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样片展示,还分别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相关的感悟和体会进行了交流和分享。 

  此次培训进一步明晰了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操作规范,对文化部下发的《规范》和《指南》进行了全面解读,并结合实践对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加以总结,为今后抢救性记录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基础。(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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