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一中一教师因“乱补课” 被开除公职

15.08.2018  10:27

   一中1名教师

  因“乱补课”被开除公职

  记者昨日从鞍山市教育局了解到,2018年8月3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市教育局稽查人员在站前大商新玛特某房间内发现一名教师为数十名学生补课。经调查核实,该名教师系鞍山市第一中学物理教师张某。依据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公职,撤销其教师资格处分。

  鞍山已有16名教师

  因参与“乱补课”被处理

  据介绍,这是自鞍山市四部门联合下发《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处理办法(试行)》文件以来处理的第16名教师。市教育局再次重申《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处理办法(试行)》是制度的红线,只要触碰必受严惩。

  2018年暑期期间,为了巩固整治乱补课的成果,市教育局协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开展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及民办培训机构超范围办学专项行动,不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跨辖区互查;会同工商、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区域和举报线索开展联合督查。截至目前已开展行动十余次。

   严查社会力量超范围办学

  以下三种情况均属“乱补课

  市教育局再次向有关办学机构和全市广大教师重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开除公职,撤销其教师资格处分。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3、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另外民办学校擅自容留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补课的、通过中小学在职教师介绍生源的或超过审批范围办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市教育局一方面将继续保持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查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反规定进行超范围办学、办班行为以及没有办学资质的非法办学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绝不法外开恩。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师德教育。大力宣传新时代鞍山好老师等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市教育欢迎广大社会人士、各位学生和家长主动参与监督,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北方晨报、印象鞍山记者吴海龙

  【鞍山市教育系统举报电话】

  鞍山市教育局2698009

  铁东区教育局、铁东区纪委

  2699050

  铁西区教育局8853318

  立山区教育局6619355

  千山区教育局2312427

  海城市教育局3194023

  台安县教育局4824315

  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7850332

  高新区文教局5216603

  经开区文教局8401711

  千山风景区教育办2559917


(责任编辑:田晶) 作者:吴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