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小学寒假放到正月初十

19.12.2014  16:25

  昨日,“鞍山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2014-2015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意见”出炉。让人惊喜的是,高中生的假期没有“特殊化”,而是跟中小学保持了一致,都从2015年1月19日起至2月28日止。

   高中不再提前一周开学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生的寒假都是从2015年1月19日开始,到2月28日结束,共计41天。3月1日为到校日,3月2日正式开学。教师放假从2015年1月22日起至2月25日止,2月26日正式上班。往年的寒假为44天左右,这意味着即将到来的寒假缩水了,不过由于农历除夕来得较晚,今年高中生的假期无形中增加了,不再比初中小学提前一周开学。

   未成年学生禁止打工

  对于假期,市教育局要求各个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利用QQ、微信等平台或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引导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的假期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鼓励学生适当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鼓励支持学生通过调查、考察等活动,撰写调研报告或探究性(研究性)小论文。

  假期不少学生都会有打工的想法,今年市教育局正式对此下了“禁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

   老师有偿补课将被解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和《鞍山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严禁在职教师以及民办教育机构乱补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顶风违纪的“三乱”行为要公开曝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教师要依法责令整改,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给予解聘、取消晋级和评先资格等处罚,或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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