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为图“超低价”买来涉案车

11.01.2016  14:43

  一名男子在二手车买卖网站上看到了一辆原价20多万元的轿车,仅仅卖10余万元。他动心了,在没有履行正规手续的情况下购得该车。哪成想这辆车是被盗车辆,民警将买车男子抓获。昨日,记者从铁西法院了解到,这名男子被判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有期徒刑。

  去年一月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大强(化名)把车停靠在铁西区一家水果超市附近,并没有把车熄火,就进入水果超市买东西。当他买完水果,再想开车回家时却傻眼了,自己的车竟然不翼而飞!他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大强当时买入这辆车花了20多万元。

  一个月之后,小亮(化名)在一家二手车买卖网站上看到了大强被盗车的信息,售价20多万元,并在使用年数不多的情况下,仅仅卖10余万元。小亮见这辆车如此便宜,而且看到车之后,也觉得不错,便在机动车交易市场以外的地点进行交易。可小亮买到这辆车不到一个月,就被警方查获。目前,偷车和卖车的人,警方还在追查之中。经鞍山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车价值人民币18万多元。

  铁西法院认为,小亮在明知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的情况下,在机动车交易市场以外的地点收购被盗车辆,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惩处。依照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小亮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