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五星幼儿园”又增新成员

19.03.2018  14:53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公示了新一批五星级幼儿园评估定级结果,鞍山又有一所幼儿园加入到拟评定“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的行列中。

  鞍山市铁东区第一幼儿园等新一批五星级幼儿园尚在公示期,公示期为3月14日-20日。相关人士介绍,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出台的《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我市幼儿园都由高到低分为五级,实施定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定级。五星级(省级示范)900分以上(含900分),四星级(市级示范)899-850分(含850分),三星级849-750分(含750分),二星级749-650分(含650分),一星级(仅达注册标准)649-550分(含550分)。

  根据规定,幼儿园出现如下问题将不予定级:无稳定的经费来源;不能兑现和保证教职工工资;园址周围有污染源、危险区;噪音超标;园舍建筑不安全;户外场地有危险物;不符合消防标准;安全监控系统视频不清晰、有死角,功能实现不了;厨房不符合国家及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相关要求,无卫生防疫部门相关合格证书;工作人员没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近两年内有责任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不予定级;有“小学化”现象;工作人员和儿童伙食不分设;最近一次卫生保健综合评估不合格等。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沈璐佳